【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2020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规范资金使用。本文将对2020年南京公积金提取的主要条件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
一、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概述
根据2020年相关政策规定,南京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方式主要包括购房、租房、还贷、离职、退休、重大疾病等情形。以下为具体条件分类说明:
1.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等材料。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适用于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
3. 租赁住房:职工及配偶在南京无自有住房且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按月或按年提取。
4. 离职或失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5. 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6. 重大疾病:职工本人或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申请提取用于医疗支出。
7. 其他特殊情况:如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也可按规定提取。
二、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表(2020年)
| 提取类型 | 提取条件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购买自住住房 | 在南京购买自住住房,且房产证已办理完成 | 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身份证等 | 需在购房后1年内提取 |
|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已办理住房贷款,且有还款记录 | 贷款合同、还款明细、身份证等 | 可按月或按年提取 |
| 租赁住房 | 在南京无自有住房,且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 租房合同、租金发票、身份证等 | 按月或按年提取 |
| 离职/失业 |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 |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身份证等 | 一次性提取 |
| 退休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 | 退休证、身份证等 | 一次性提取 |
| 重大疾病 | 本人或配偶患重大疾病,需治疗 | 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身份证等 | 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
| 其他情况 | 如出国定居、死亡等 | 相关证明材料 | 需经审核 |
三、注意事项
-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
- 所有提取申请需通过“南京公积金”官网或线下网点提交;
- 部分特殊情况下需提供额外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 提取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关注最新通知。
以上内容为2020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总结,帮助职工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公积金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访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