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什么机关】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并依法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它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形成“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名称 | 各级监察委员会 |
性质 | 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主要职责 | 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
监督对象 |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
与纪委关系 | 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
法律地位 | 国家监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
目标 |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结语
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