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对于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出,通常涉及到资金流向的不同分类。这类支出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明确其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还是融资活动的一部分。根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操作经验,这类工资支出一般被归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具体而言,在建工程项目本身属于资本性支出,与企业的长期资产构建相关。因此,为在建工程服务的相关支出(包括人员工资)也应当被视为投资活动的一部分。这不仅符合会计逻辑,也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情况。
此外,在处理此类支出时,还需要注意与其他类似支出的区分,例如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般员工薪酬相区别。这种细致的分类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为企业管理者及外部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信息支持。
综上所述,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较为合理的做法。这一处理方式既遵循了会计原则,也能更好地体现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