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说我占道经营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发布时间:2025-05-07 13:45:41来源:
最近,我在自家门口摆了个小摊,想着能多赚点钱,结果被综合执法人员拦住了。他们告诉我,我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占道经营。😱我真的没意识到问题这么严重!虽然我摆摊的位置确实占用了部分人行道,但当时觉得只是临时的,应该不会被发现。没想到,天津对市容环境的要求这么严格,毕竟整洁的城市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呀。😔
后来,我仔细查阅了相关条例,发现确实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真是长知识了!😅今后,我会遵守规定,不再占道经营,同时也会提醒周围的商贩朋友们注意这个问题。毕竟,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不仅能让游客更喜欢,也能让我们生活得更舒心。🌟让我们一起为天津的美好环境出一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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