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何时失效的】《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为地方性法规,曾对河北省内的城市房屋拆迁活动起到规范作用。然而,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调整,该细则也经历了废止或修订的过程。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明确其失效时间。
一、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制定的地方性规章,旨在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该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工作规范化。但随着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废止,相关地方性规定也随之进行了调整。因此,《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政策层面逐渐失去效力。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细则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失效,原因是国家层面的相关法规已作出重大调整,地方性法规随之同步废止。
二、相关信息表
| 项目 | 内容 |
| 文件名称 |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颁布单位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 颁布时间 | 具体时间未明确记载,但早于2011年 |
| 失效时间 | 2011年7月1日 |
| 失效原因 | 国家层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原有拆迁制度被替代 |
| 现行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政策 |
三、结语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虽然已失效,但在其有效期内为河北省的城市房屋拆迁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现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机制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和透明,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或相关法律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