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18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在2018年,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依据。虽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非2018年专门出台的法律条文,但2018年前后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大会的组织、运作及议事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对2018年期间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法律规定的总结与归纳:
一、主要法律依据
| 法律名称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概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 2018年 | 明确了业主权利义务,规定了业主大会的设立、职责及议事规则,为后续正式立法奠定基础 |
| 《物业管理条例》 | 2003年,2007年修订 | 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组织形式、表决程序等基本规则 |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 2003年 | 对业主大会的召开、投票方式、议事规则等作出具体指导性规定 |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核心内容
根据2018年之前的法律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内容类别 | 具体规定 |
| 业主大会的设立 | 由全体业主组成,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高决策机构。 |
| 业主大会的召开 | 可由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5%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 |
| 议事范围 | 包括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管理规约、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 |
| 表决方式 | 一般采用书面投票或电子投票方式,需达到法定比例通过。 |
| 投票权计算 | 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或户数进行计算,通常以面积为主。 |
| 决议效力 |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
三、关键法律条款摘要(2018年前)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履行职责。
四、总结
2018年之前,我国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指导文件中。这些规定明确了业主大会的设立、运行、表决机制等核心内容,为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民法典》的出台,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并上升为法律规范,使得业主大会的运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如需了解最新法律变化,可参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至第二百八十五条的相关条款。
如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条文解读或实际案例分析,也可继续提问。


